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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职业学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0-09-22   撰稿: 徐兆才   审稿: 倪林   签发: 王荣飞   阅读次数:

霍山职业学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以下简称教学诊改)的顺利进行,实现预期建设目标,按照有关法 规、政策和文件的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教学诊改工作列入滁州市应用技术学校持续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和制度安排。教育教学诊改与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确保教学工作诊改达到预期目标。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校领导班子担任组员的霍山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要求领导教学诊改工作,研究议定重大事项,争取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落实建设资金和相关政策,审定相关材料及文件。领导小组下设项诊改质量管理公室、专业与课程质量保证工作组等机构,保障项诊改工作高效、规范开展。

第四条 教育教学诊改工作分为:诊改制度建设、诊改运行机制、数据管理系统建设、诊改工作成效四个方面。各方面负责人为本部门质量保证工作组组长。主持制定本部门诊改工作方案,建立目标链、标准链,制定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任务落实到人,实施过程管理,保证服务质量,撰写部门诊改报告。

第三章 诊改工作管理

第五条负责制定学校内部质量体系建设规划和诊改实施方案;安排诊改工作进程、下达诊改工作文件、布置工作任务;协调学校各责任部门开展自主诊改工作,收集、推介各校质量管理的经验和良好做法,检查、监督、督办教育教学质量改进落实情况,向学校提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改进的建议;负责撰写学校建设规划和诊改报告。

第六条专业与课程质量保证工作组负责专业、课程自我诊改工作,主持制定相关目标链、标准链,开展诊改工作,撰写年度诊改报告;负责教研组的人才培养质量管控,审核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标准,审定课程标准,保证专业建设的质量,撰写教研组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和自我诊改报告。

第七条教师与学生质量保证工作组负责全校教师和学生全面发展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和诊改工作。制定教师和学生层面诊改方案,主持建立相应目标连、标准链,进行自主诊改,负责撰写年度教师和学生层面自我诊改报告。

第八条数据平台建设工作组负责数据平台建设与管理、信息采集、数据上报及数据分析等工作;在实施工作中制定信息采集的工作规范和要求,研究解决信息采集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组织学校各部门对平台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研究,在相关部门配合下撰写数据分析报告等。

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九条教育教学诊改工作由各工作小组按《实施方案》和《诊改内容》落实和实施。

第十条 教育教学诊改工作需按时间节点定期开展学校审核、市级复审、省级验收工作并上报材料。

第五章 审核验收

第十一条学校教育教学诊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学校自我诊改体系,并申请市级复核。

第十二条学校教育教学诊改工作成后,各工作小组提交完成项目情况的总结报告,全面阐述项目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教育教学诊改工作实行奖惩机制。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照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对优秀的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能如期完成工作目标,给学校造成影响或损失的,由于实施不力造成一定后果的,对协作不力的部门和责任人,均应视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扣发绩效奖金。

第十三条 学校教育教学诊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重要成果,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鉴定,并进行成果登记。成果所有权归国家,使用权、专利权归学校,成果可按有关规定申报各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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