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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职高新校区用地规划要求

发布时间: 2013-04-02   撰稿:    审稿:    签发:    阅读次数:

 
霍山职高用地规划要求
                   
1、用地位置:高桥湾科技园园区内,高桥湾路以南,飞凤路以东,高新东路西北地块。
2、用地面积:规划总用地面积145260平方米(约218亩),具体面积以国土部门测绘为准。
3、用地使用性质:教育科研用地(A3);
4、用地使用强度:
(1)容积率:≤1.0
(2)建筑密度:≤40%;
(3)绿地率:≥30%
5、城市设计及相关要求:
(1)用地位于高桥湾科技园园区中心地块,在规划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建筑风格、体量、高度、色彩等应与周围环境的协调,建筑造型宜简洁、大方,建筑色彩宜清新、淡雅,符合建设项目特点的要求,能体现出现代化高科技特征,科学与艺术高度融合的设计观。重点考虑其临路的建筑立面效果。
(2)高桥湾路是贯穿高桥湾科技园主要道路,也是园林景观大道,应加强其沿路景观和绿化。
(3)合理确定学校出入口方位,做好入口的交通组织及景观设计要求。
(4)开挖山体边坡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造成的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
6、建筑设计要求:
(1)道路红线:高桥湾路道路红线42米;高新东路道路红线24米,飞凤路道路红线20米
(2)建筑红线与用地边界线退让:
①建筑后退高桥湾路道路红线不少于20米;后退高新东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5米,后退飞凤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5米,且应满足门前绿化、停车和行人要求。
②退让应符合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并同时符合消防、环保、电力、交通安全等相关方面退让要求,建筑悬挑部分的垂直投影和踏步等均不得进入规定的退让线;
7、建筑间距:应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的要求,侧面间距符合建筑防火间距的规定。
8、交通出入口方位:高新东路、飞凤路;地块出入口不少于两个,并做好出入口缓冲场地处理。
9、场地标高:
充分利用地形,合理确定各项控制标高,在满足校园日常活动需要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土方量,因地制宜合理地确定建筑、道路的竖向,建筑室内标高高于场地标高 0.3米以上
10、市政要求:
落实各项市政配套设施,给水、排水、排污、电力、等各类管线应地埋敷设,并根据管线特性和设置要求综合布置,与市政管线衔接,污水必须经过处理达至标准后方可进入市政污水管。
11、其它事项: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安徽霍山高桥湾科技园总体规划》(2011-2030年)及其它设计、环保、卫生、消防、水利、人防、电力、交通安全等等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