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

安徽省示范特色学校

首页
就业资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招生就业 > 就业资讯

霍山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15-10-15   撰稿:    审稿:    签发:    阅读次数:

霍山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为加强对顶岗实习的管理,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确保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连续2个月以上的“2+1”模式顶岗实习和假期超过1个月的顶岗实习的管理。

二、顶岗实习目的与组织形式

(一)顶岗实习的目的

顶岗实习是在学生完成了校内专业知识学习和基本实践技能训练的基础上开展的系统性专业实习,其目的是依照教育部教职成[2009]2号文件与教职成[2007]4号文件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校外顶岗实习力度,使校内生产性实训、校外顶岗实习比例逐步加大,促使学生认识社会,熟悉自己将要从事的行业、企业的工作氛围,有效加强学生专业技能的训练,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

(二)顶岗实习的组织形式

顶岗实习应尽可能在相对集中的实习、实训基地完成;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实习前均须由实习单位和学校、学生监护人和学校或者实习单位、学校、学生监护人三方签订《学生顶岗实习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学生顶岗实习安全、顺利地进行。

三、顶岗实习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顶岗实习领导小组

为保障顶岗实习工作深入科学开展,学校成立顶岗实习领导小组,进行顶岗实习工作的领导、指导、督查、协调,小组成员由学校校长、分管实习管理的副校长、教学副校长、德育副校长、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实训处共同组成。由办公室主任任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成立顶岗实习教学指导小组

为保障对顶岗实习进行有效科学的管理,各处室成立顶岗实习教学指导小组,进行具体组织实施,小组成员由专业带头人、班主任、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代表共同组成。

(三)顶岗实习教学指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与实习单位联系,拓宽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岗位的渠道;

2、与实习单位合作制订本单位各专业顶岗实习发展规划、顶岗实习工作程序文件、顶岗实习计划并组织实施。顶岗实习的内容必须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

3、与实习单位合作制订顶岗实习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建立顶岗实习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制订质量评价指标,对顶岗实习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价;

4、沟通处理好学生与校外实习单位的关系;

5、选派校内指导教师和聘用校外指导教师;

6、对校内外指导教师的管理与指导工作进行检查,与学生实习所在单位共同对教师管理与指导工作进行考核;

7、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使学生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工作态度;

8、严格执行顶岗实习的相关管理制度,对违纪学生必须依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按程序逐级上报;

9、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有关规定,安排顶岗实习,定期检查,做好学生业务能力考核和综合测评;

10、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11.各科室每次顶岗实习的具体实施方案须在实施二个星期前报实习管理科备案,由实习管理科报实习领导小组审核。

四、顶岗实习组织程序

1、根据专业特点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专业顶岗实习计划。

2、各科室每次顶岗实习的具体实施方案须在实施二个星期前报实习管理科备案,由实习管理科报实习领导小组审核。

3、填写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

4、做好学生顶岗实习动员报告、签订《学生顶岗实习协议》,

5、指导、督查、考核学生顶岗实习过程。

6、顶岗实习总结。

五、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一)校外指导教师

校外指导教师由实习教学指导小组与实习单位(企业)共同协商指定,原则上由实习企业组织纪律强、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员工担任。顶岗实习指导工作主要由校外指导教师承担。具体职责如下:

1、结合专业和课程教学目标和要求,与校内指导教师共同制订课程标准、顶岗实习工作安排、进度表等各种教学文件;

2、指导学生学习掌握课程标准所规定的技能;

3、对学生进行工作态度、学习纪律与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4、帮助解决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活情况,向本单位和校内指导教师定期沟通学生的学习情况;

5、对违反学习纪律、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学生,及时向本单位和学校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

6、对学生从职业道德、出勤、工作能力(技能)、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完成《学生顶岗实习记录册》及《顶岗实习考核表》的填写。

(二)校内指导教师

校内实习指导教师由实习教学指导小组共同研究指定,原则上由爱岗获业,管理能力强的专业教师担任。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具体职责如下:

1、校内指导教师要每周不少于1次对每个学生的顶岗实习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面对面指导,并做好工作记录,填写好《顶岗实习校内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

2、加强与校外实习单位的联系,主动与校外指导教师或相关领导沟通,掌握学生的学习动态,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定期向顶岗实习教学指导小组通报学生学习情况;并将沟通情况记入《顶岗实习校内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

3、对违反纪律的学生,除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工作外,与实习单位协商,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

4、指导校外指导教师共同开展教学管理、指导他们撰写实习周记,填写《学生顶岗实习记录册》和《顶岗实习考核表》,做好学生学习的检查、考核工作。

六、考核与评价

(一)考核原则

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双重指导,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工作过程的监控和考核,实行以实习单位为主、学校为辅的校企双方考核制度,双方共同对学生顶岗实习进行评定。

(二)成绩的考核评定

1、实习考核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二是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三是学校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实习教学指导小组对校内实习指导教师的考核;

2、学生的顶岗工作可以在不同单位或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或岗位进行,实习单位要对学生在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

3、学校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各实习单位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学校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实习手册和报告进行检查,并做出评价等级;

4、顶岗实习成绩采用四级评分制,85分~100分为优秀,70分~84分为良好, 60分~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5、学校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实习教学指导小组对校内实习指导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实习指导教师的年度绩效考核。

七、工作量及经费计算、使用办法

(一)集中顶岗实习

1、校内派出到企业的指导教师工作量,以各专业按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同意的天数为准,每天(6)课时。

2、校外指导教师酬金开支以实际指导学生实习时间为基础,以学校课时标准规定核算。

(二)分散顶岗实习

分散顶岗实习是指一个自然教学班级分散在6个单位(含6个单位)以上进行的顶岗实习活动。

1、凡需分散顶岗实习,须由顶岗实习教学指导小组提出书面报告,实习领导小组审批后施行。

2、实行分散顶岗实习的校内、外指导教师工作量与集中顶岗实习一致。

(三)劳动报酬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教职成〔2007〕4号文件精神,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

(四)保险购买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教职成〔2007〕4号文件精神,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实习劳动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我防护能力;要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具体事宜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协商办理。实习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交通费

校内指导教师在顶岗实习期间管理学生所发生的交通费用报销,依照学校以下规定执行。

1、在本市内的集中顶岗实习所产生的交通费用原则上不报销;在本市内的分散顶岗实习所产生的交通费用按公交车标准报销(根据教师指导、企业考核记录,凭车票报销);

2、在省内其他市(区)的顶岗实习所产生的交通费用按客运汽车标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