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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5-03-17   撰稿:    审稿:    签发:    阅读次数:

霍山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根据上级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招生工作规章制度。

1、认真学习招生工作相关文件,掌握招生政策,熟悉招生业务,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办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2、服从组织领导,听从统一指挥,加强团结,明确分工,互相配合,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遇事推诿,贻误工作。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按程序、要求进行招生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4、高度负责,严肃认真地做好招生工作的中各个环节,做到工作认真,细致准确,一丝不苟。

5、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未经请示领导,不得自作主张随意答复处理。

6、热情接待社会各界的来访、来电,不作任何有可能误导考生的宣传和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检查、监督,切实做到招生工作全程公开、信息透明。

7、认真仔细做好新生信息的统计、资格审查和上报工作。

8、热情接待到校咨询的学生及家长,向他们提供全面、细致的服务。

9、加强招生工作有关资料的整理,及时对招生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做好统计、通报和上报我校招生信息的工作。

10、积极组织、协调各处室做好招生相关工作,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