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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3-09   撰稿:    审稿:    签发:    阅读次数:

皖教职成〔2012〕4号
  
各市教育局、经信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广德县、宿松县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大省建设,进一步深化全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加强技能人才的培养,提升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根据《关于建立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09〕9号),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共同举办2012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2012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加强对技能大赛的领导,全面提升技能大赛质量,大赛组委会将邀请有关专业教育教学和行业领域的专家组成专业委员会进行点评,并组织各市教育局、省属有关院校现场观摩。请各地各校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校的参赛工作。
二、高职院校经校内选拔后以校为代表队直接参加省大赛;省属中专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经选拔后组成省属代表队。
三、各地各校要以技能大赛为契机,加强各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不断深化教学改革,特别要注重加强学生专业技能训练。技能训练和比赛过程中要加强纪律和安全教育,要求师生规范操作,确保安全,保证本次大赛顺利进行。大赛期间,学校要为选手和指导老师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
四、大赛通知、相关附件、比赛规程、大赛动态将在安徽职业与成人教育网、安徽高教网“技能大赛”专题栏目及时发布。各有关单位应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加强交流,跟踪比赛动态,提高参赛组织工作的效率和管理水平。
五、各地各校在参赛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联系。
高职组联系人:朱永国、孙玉, 电话:0551-2831868; 
中职组联系人:陈世龙,电话:0551-2816604。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2012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方案
 
一、大赛宗旨
举办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是为了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培养学生技术创新意识及能力,充分展示安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促进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的产教结合,推动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更好地为安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重在参与交流,同台竞技,共同提高。通过大赛活动,展现职业院校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娴熟的职业技能。
二、主办和承办单位
大赛由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联合主办;中职组大赛项目由皖西卫生职业学院、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安徽合肥电子学校、安徽经济技术学校、安徽合肥旅游学校、安徽省马鞍山工业学校、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安徽省蚌埠工艺美术学校、合肥铁路工程学校、淮南市职业教育中心、蚌埠市职业教育中心、合肥市物流学校、安徽省枞阳县牛集高级职业中学、安徽科技贸易学校承办;高职组大赛项目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三、组织领导
大赛设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程  艺(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江  春(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和平(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德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王林建(省财政厅副厅长)
            任予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金  辉(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学会会长)
成  员:郑大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
            陈家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教育处处长)朱长才(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
张大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处处长)
燕贵忠(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储常连(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处长)
吴金辉(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
齐建平(省教育厅师资处处长)
肖  纯(省教育厅纪工委副书记)
阚  智(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各承办职业院校校长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大赛办”)、专家委员会、纪检与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职成处,燕贵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炳银、梁祥君、张守祥、王敏任办公室副主任,省教育厅职成处、高教处有关同志为办公室成员。阚智同志任专家委员会主任,肖纯同志任纪检与安全委员会主任。
四、大赛时间
中职组:2012年3月16日-18日,16日报到,17-18日正式比赛。
高职组比赛时间另文通知。
五、参赛对象
2012年2月29日前在籍的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学生。
六、大赛项目
大赛项目分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两个组别:
(一)  中职学生组
设计算机应用技术、现代制造技术、电工电子技术、烹饪、汽车运用与维修、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建筑工程技术、美容美发、现代物流、农业、会计、护理等12个专业类别的45个项目。各项目不足两个代表队报名的,取消比赛项目。
1.计算机应用技术技能比赛
(1)比赛项目4个:企业网搭建及应用;电子商务技术;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工业产品设计(CAD)技术。
(2)组队要求:
团体赛项目:企业网搭建及应用项目每代表队限报1组,每组2人;电子商务技术项目每代表队限报1组, 每组3人。
个人赛项目: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项目每代表队限报2人;工业产品设计(CAD)技术项目每代表队限报3人。
2.现代制造技术技能比赛
(1)比赛项目7个: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数控车团队;车工;装配钳工;数控机床装调与维修;焊工。
(2)组队要求:
团体赛项目:加工中心/数控车团队项目每代表队限报1组,每组3人(其中加工中心操作工1人,数控车工1人,工艺编制1人);数控机床装调与维修项目每代表队限报1组,每组3人(其中教师1人,学生2人)。
个人赛项目:数控车工项目每代表队限报2人;数控铣工项目每代表队限报2人;车工项目每代表队限报2人;装配钳工项目每代表队限报2人;焊工项目每代表队限报2人。
3.电工电子技术技能比赛
(1)比赛项目5个: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电气安装与维修;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单片机控制装置安装与调试;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
(2)组队要求:
团体赛项目:电气安装与维修项目每代表队限报1组,每组2人;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项目每代表队限报2组,每组2人。
单项赛项目: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项目、单片机控制装置安装与调试项目、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项目每代表队每项各限报2人;
4.烹饪技能比赛
(1)比赛项目4个:中餐热菜;中餐面点;中餐冷拼;果蔬雕刻。
(2)组队要求:均为个人赛项目。每代表队限报6人,每名参赛选手限报2项,兼项选手应不少于3名,参加中餐面点比赛的选手不少于2名。参加中餐热菜和中餐面点比赛的选手只能选报其中一项,如果兼项可选择中餐冷拼或果蔬雕刻。
5.汽车运用与维修技能比赛
(1)比赛项目4个:汽车二级维护作业和车轮定位;汽车维修基本技能;车身修复(钣金);车身涂装(涂漆)。
(2)组队要求:
团体赛项目:汽车二级维护作业和车轮定位项目,每代表队限报2组,每组2人,每校限报一组。
个人赛项目:汽车维修基本技能项目每代表队2人;车身修复(钣金)项目每代表队2人;车身涂装(涂漆)项目每代表队2人。
团体赛和个人赛项目不重复。
6.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技能比赛
(1)比赛项目4个:女士春夏时尚成衣款式设计、立体造型与纸样修正;服装CAD板型制作、放码与女式时尚合体样衣(夹里)缝制;中职学生模特服装展示表演;学生平面模特展示。
(2)组队要求:均为个人赛项目。每代表队每个项目限报3人。每名选手限一名指导教师,且选手和指导教师的对应关系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改变。
7.建筑工程技术技能比赛
(1)比赛项目4个:工程算量;楼宇智能化;建筑设备安装与调试(给排水);建筑CAD。
(2)组队要求:
团体赛项目:楼宇智能化、建筑设备安装与调试(给排水),每代表队各限报2组,每组生2人。
个人赛项目:工程算量、建筑CAD项目每代表队各限报3人。
8.美容美发技能比赛
(1)比赛项目4个:男士无缝推剪造型(教习模特);女士中发翻翘发式(教习模特);新娘化妆、盘发设计造型(真人模特);晚宴化妆、发型设计造型(真人模特)。
(2)组队要求:均为个人赛项目。每代表队每项目限报2人,所需真人模特自行解决。
9.现代物流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3个:现代物流中心作业、叉车操作和物流单证。
(2)组队要求:
团体赛项目:现代物流中心作业项目每代表队限报1组,每组3人(其中信息员1人、仓管员1人、操作员1人)。
个人赛项目:叉车操作项目、物流单证项目,每代表队每项目限报2人。
10.农业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4个:种子质量检测、园林植物修剪、动物外科手术和农机具维修。
(2)组队要求:
团体赛项目:动物外科手术项目每代表队限报1组,每组2人。
个人赛项目:种子质量检测项目、园林植物修剪项目和农机具维修项目,每代表队每项目限报2人。
11.会计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1个:会计实务(会计电算化、翻打传票和点钞)。
(2)组队要求:比赛为个人赛项目,每项目每代表队限报3人。
12.护理技能大赛
(1)比赛项目1个:临床基础护理操作。
(2)组队要求:为个人赛项目,每代表队限报3人。
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拟设赛项56项,其中省赛已有项目35项,新增项目21项。
省赛中的国赛项目为:企业网搭建及应用、电子商务技术、工业产品设计(CAD)技术、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数控车团队、车工;装配钳工、数控机床装调与维修、焊工、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机电一体化设备组装与调试、单片机控制装置安装与调试、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中餐热菜、中餐面点、中餐冷拼、果蔬雕刻、汽车维修基本技能、车身修复(钣金)、车身涂装(涂漆)、建筑设备安装与调试(给排水)、建筑CAD、男士无缝推剪造型、女士中发翻翘发式、新娘化妆、晚宴化妆、现代物流中心作业、叉车操作、物流单证、种子质量检测、动物外科手术、农机具维修、会计实务(会计电算化、翻打传票和点钞)、临床基础护理操作。以上项目根据省赛成绩,选择优秀选手组建省集训队,经集训选拔后确定参加国赛选手。
2012年国赛拟新增以下21个项目:工程测量;煤矿综采维修电工;煤矿采掘电钳工;煤矿瓦斯检查;计算机硬件检测维修;电梯维修保养;汽车空调维修;艺术插花;中药传统技能;机器人技术应用;化工总控;化工化学检验;化工仪表维修;化工检修钳工;橡胶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光伏发电设备安装与调试;英语口语;美发标准卷杠;盘发造型;酒店服务。待项目正式确定后,根据报名情况,采用选拔或指定的方式确定参赛选手。请各市、相关学校做好新增项目选手的参赛工作。具体新项目选拔安排另行通知。
 (二)高职学生组项目另行通知。
七、大赛报名
2012年2月24日,各市及省属代表队到省教育厅职成处报名;高职组报名另文通知。报名时带选手报名表(见附件1、2)、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含电子稿)、3张照片(免冠正面2寸,背面注明学校和选手姓名)、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各学校应指定1名负责人任领队,全权负责参赛事务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工作。个人项目每位选手限报一名指导老师,团体项目每组限报2名指导教师。
八、大赛地点及竞赛规程
大赛地点及竞赛规程,另行通知。
九、有关费用
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与报名费用。
大赛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十、奖励办法
(一)参赛选手
每个竞赛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前三个奖项数量分别按本项目参赛选手人数的10%、20%、30%确定,其余为优秀奖。对于成绩优异者,省教育厅将结合全国大赛要求组织集训,再遴选出参加全国大赛的选手。符合条件的竞赛优胜者,可推荐参加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省赛及国赛获奖选手参加高职单独(自主)招生考试优先录取。
(二)指导教师
辅导学生获省级以上大赛等级奖的指导教师,颁发证书,教育和人社部门在职称评定、骨干教师培养、专业带头人遴选和名师评选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省级大赛按各代表队获等级奖的数量统计总分,项目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3、1分,总分前6名的颁发奖牌。承办院校和代表队按一定比例设优秀组织奖。
 
附件:
3.2012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代表队选手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