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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职高致初三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 2013-07-03   撰稿:    审稿:    签发:    阅读次数: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近年来,为了帮助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出台了相应的助学政策。现将有关政策规定和申办程序介绍给您。
一、中职生国家免学费政策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费工作的意见》(财政[2009]442)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财政[2012]376号)。
  (二)免费对象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所有在校学生,以及三年级部分学生。
   (三)免费标准
   每生每学期免除学费1000元。
  (四)免费程序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只缴纳少量的杂费,无需缴1000元的学费。
      (五)证明材料
1、学生本人申请表(学校统一印发)。
2、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中职生国家助学金政策
(一)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财政[2012]376号)。
   (二)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在校学生和其他专业在校生15%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1500元,共资助两年,每年资助10个月,每月150元。
(四)发放方式
新生入学后,学校为每位学生办理一张银行储蓄卡,每月直接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的银行储蓄卡中。
(五)申请程序
新生入学时,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学校初审公示,并报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后,学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给受助学生。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标准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7、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具备上述情形之一者,并有相关部门证明材料或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即可享受助学金待遇。
(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1、学生本人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对象认定申请表》;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班级评议;
4、学校审批、公示。
三、学校资助政策
除国家的各项资助外,我校还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助学制度。此类资助每学期评选一次,先由班级评议,然后报学校审批、公示、发放。每生每次最高奖、助金额可达1000元。
各位家长朋友,若你的孩子选择了霍山职高就读,我们向您郑重承诺:决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祝您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霍山县高级职业中学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