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告知书
1、学前教育。凡我县在园(含学前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每年年底前均可享受一定数额的贫困幼儿补助。
2、义务教育(小学、初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贴小学1000元/年,初中1250元/年。
3、普通高中。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我县在籍在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2000元/年。操作流程:每年9月份开学后经过学生申请、多方评议、公示、审核等程序确认享受名单,10月份、次年4月份打卡发放(原则上一学年评审一次)。
(2)建档立卡(含低保、残疾、特困供养)贫困户家庭学生免学杂费。资助范围:我县在籍在校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标准:省示范高中850元/学期,市示范高中700元/学期,普通高中350元/学期。
4、中职教育。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我县在籍在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2000元/年。操作流程:每学期开学后经过学生申请、多级评议、公示、审核等程序确认享受名单,4、10月份打卡发放。
(2)中职免学费。资助对象: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校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5、大学新生资助。对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每人一次性安排高考入学新生资助3000元。
以上所有教育资助项目,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全部享受。为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请各位家长掌握时间节点,积极主动与学校联系,带齐资料(如扶贫手册等),及时登记,防止遗漏。在县外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请将相关资料交给就读学校,申请享受相关资助政策。谢谢合作!
咨询电话:0564-5229919(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校咨询电话:0564-5233966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