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按照省、市、县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与原则
(一)主要目标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二)基本原则
1、加大财政投入 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2、经费合理分担 国家助学金和中等技工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
3、政策导向明确 在努力让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教育的同时,鼓励学生刻苦学习,接受技工教育,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
4、多元混合资助 统筹政府、社会等不同资助渠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奖、助、补、免等多种方式资助。
5、各方责任清晰 各相关处室及班级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操作办法简便易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学生资助制度
1、国家助学金 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
2、免学费补助 对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生免除学费。
公办学校的补助政策: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第一、二、三学年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免学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二)校内学生资助制度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中职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用于勤工助学、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学校将继续执行并不断完善现有的校内资助制度,不因任何情况减少校内资助标准。另外,学校将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向学校捐资助学,在校内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项目。
三、工作措施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针对性强,涉及面广,资金投入大,受益人数多,工作层面多,因此,学校将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的统一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把这项惠民政策做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学生资助工作组,由分管校长任组长。学生处具体负责学生资助的日常事务,并根据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的要求,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档案,将学生的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装盒存档备查。学校的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各相关处室及班级要将学生资助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二)确保资金落实,加强预算管理
学校将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程序,细化管理,确保学生的助学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会计室须严格按照预决算制度,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按照预算的要求,编制综合预算;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与标准支出;建立健全会计账簿,规范会计核算;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确保各类奖、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使用的规范、有效。
(三)界定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
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规定,严格界定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认定行为。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科学可行的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机制,加强资助对象认定与公示工作,保证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最大限度地发挥资助功能。坚决杜绝虚报名单、套取国家资助资金现象发生,确保让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都能及时享受到国家资助。做到不隐瞒,不违规,逐级上报资助的发放情况。及时规范填报学生信息系统数据,切实做好学生资助信息的月报和年度报告工作。
(四)按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
国家助学金通过中职学生资助卡按月发放,不得发放现金,不得打入饭卡或校园卡,更不得以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对于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农村(含县镇)学生,入学时直接免收其学费,不采取“先收后退”的方式。
(五)确保学生信息真实可靠
学校通过台账,加强对学生流动现象控制,每月逐班核对人数。同时,利用全国中职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资助子系统做好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和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杜绝出现重复学籍和遗漏学籍的现象。
(六)加大宣传力度
制订宣传方案,广泛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对在校生的政策宣传,使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及时知晓受助的权利。同时学校的资助工作人员要不断学习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深入领会其精神,总结工作经验,拓宽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资助政策。
四、接受监督检查
学校各相关处室和班级对学生资助工作须认真负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各类奖、助学金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和群众的监督,并在学校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长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霍山县资助中心电话为0564—5229919;霍山技工学校电话为0564—5233966。
霍山技工学校
2017年3月